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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杭州
2022-11-03
***万
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一、为了使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现将2023年拟采购的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公示,请有意参与企业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截止2022年11月3日)按照《医疗设备采购市场调查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提交材料,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联系设备科,联系电话:***
二、项目标的及预算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备注
1
移动DR
***
三、项目标的产品如有意向参加的厂商,请于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截止2022年11月3日),发送“设备名称+公司名称+设备品牌+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码”发送549794174@qq.com电子邮箱。
三、公示期为7天。
四、现场调研将分批次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为市场调研,最终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
五、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与院内调研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产品代理授权书;4)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授权书;5)业务员电话号码;6)产品宣传折页。
六、注意:***供应商可以提供租赁和销售方案,优先考虑租赁。
***预算价格***万元,不得超过***万元。
***设备至少可以试用3个月,可以有偿试用。
***供应商邮寄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并密封,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3号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科,***,***,备注:移动DR
七、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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