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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宁波
2022-11-01
***万
| 索引号: | ***/2022-***2383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日期: | 2022-10-0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卫生健康局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余姚市大隐镇卫生院免散瞳眼底照相机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
1 | ***元 | 宁波群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1130号(5-23)(5-24) |
2、废标结果: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品牌 | 数量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余姚市大隐镇卫生院免散瞳眼底照相机设备采购 | 晋弘 | 1套 | *** | Horus+Scope DSC***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无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无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林根、朱波友、杨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向成交单位收取服务费人民币贰仟零柒拾捌元整(RMB:***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余姚市大隐镇卫生院
地址:余姚市大隐镇学士东路31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成套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袁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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