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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2022-11-01
***万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将第七师胡杨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予以公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公布表
序号 | 申请备案单位 | 预案名称 | 项目位置 | 风险级别 | 备案编号 | 备案日期 | 备注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第七师胡杨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胡杨河市中心城区西北方向约***Km | 一般 | ***-2022-013-L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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