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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白细胞分化抗原检测试剂(微检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泉州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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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告正文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白细胞分化抗原检测试剂(微检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10月08日 15:4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白细胞分化抗原检测试剂(微检科)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医药品/生物化学制品/生物制剂/生物试剂盒

采购单位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15:4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东段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名称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项目概况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白细胞分化抗原检测试剂(微检科)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白细胞分化抗原检测试剂(微检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控制单价

合同预算

1

1

白细胞分化抗原检测试剂

一批

***元/盒

(***份/盒)

27***00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始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合同包一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一。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一。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不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特定条件:包:1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本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至 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购买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东段21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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