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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广西恒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全州县精神病医院设备采购项目(GLZC2022-G1-240044-GXHF)质疑回复函2

广西 桂林

2022-10-3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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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全州县精神病医院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珠海泽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前山新珠路1004号7层720C房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质疑相关情况:

贵公司以快递形式递交的关于全州县精神病医院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质疑函,我公司于2022年09月21日签收成功。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受理,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1答复:

1、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1提出的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规格及参数”中“***.5 最大输出电流≥1000mA、***.6 最大电流时间积≥900mAs”的技术要求属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参考性技术指标,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表”中“说明:一、***本表中的品牌规格型号及参数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及参数替代。”条规定,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及参数替代,同时此技术要求未作为实质性要求或评审因素,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投标产品自身情况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2、市面上至少有三家或以上品牌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要求不存在任何倾向性和排他性。

3、本次招标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综上所述,贵单位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综上所述,贵单位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予以驳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同级(全州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恒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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