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项目名称:胃肠镜视野清晰度增强仪 二、 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台预算(万元) | 最高预算(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胃肠镜视野清晰度增强仪 | 详见谈判文件中第二部分 | 台 | 5 | *** | ***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重庆市 | / | | 说明 | ***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本项目确定 1 家成交供应商。 ***报价方在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 四、拟定供应商 重庆天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该采购项目符合《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2005】后字第1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发售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我院违规调查处理名单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近三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有与医疗设备相关的不良记录。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产品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人如为产品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3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所投产品还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 ***非医疗器械不须提供医疗器械相关证明,但须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和各级营业执照”。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年9月15日-***年9月***日。 公示期结束后,有3家(含)以上合格供应商响应的,确定为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有2家合格供应商的,确定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只有1家合格供应商的,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助理(报名咨询) 办公电话:*** 联系人:***(项目咨询) 办公电话:***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183号物资采购中心 九、监督人 联系人:匡助理 联系电话:*** 地址: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183号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