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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随州
2022-10-29
***万
一、合同编号:SZXZ20220807
二、合同名称:随州市中心血站样本自助交接系统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随州市中心血站样本自助交接系统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随州市中心血站
2、地 址:随州市季梁大道83号
3、联系方式:***
4、供应商(乙方):江西博仕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地 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商大道122号青年云数字经济产业园11栋498室
6、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Master A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
5、合同金额:***(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三、送货时间、方式、地点
1、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内发货。交货地点:随州市中心血站2、乙方通过物流运输方式送货,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邮寄费、货物保险费等全部费用。3、乙方在送货时应同时提供货物所有附随单证和资料,包括发货清单、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相关文件不全甲方可不予签收。四、交货、安装调试与验收1、乙方应将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货物,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并保质保量交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地点。2、乙方在设备抵达前书面或者电话通知甲方货物安装所需条件,甲方在设备抵达安装地前准备好安装条件,以利于设备的正常安装调试。3、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需要乙方委派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乙方应在甲方收货后按甲方工作需求时间安排工程师进行安装调试,并在10日内完成,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指标、技术性能及工作要求。甲方在安装调试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验收报告上签字。4、甲方对乙方的货物及安装调试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如需安装调试的则在安装调试完成后)的12个月内提出。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10日内给予更换或维修。5、货物的质量、数量、安装调试等全部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方为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视作乙方未交货(含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货物灭失的风险转移至甲方,此前,货物的灭失、损坏等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6、乙方提供的产品若存在缺陷,不因甲方验收合格而免除产品缺陷的法律责任。 五、付款方式1、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即支付全部合同货款。2、甲乙双方选择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乙方账户信息为:户 名:江西博仕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24***001434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9-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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