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登录且认证用户后可见
新疆 塔城
2022-07-26
项目概况
沙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季度疫情防控检测试剂、耗材及医疗防护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沙湾市广场西路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沙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季度疫情防控检测试剂、耗材及医疗防护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3******544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沙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季度疫情防控检测试剂、耗材及医疗防护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一批,包括N95口罩、病毒采样管、防护服、隔离衣、乳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项二
标项名称:沙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季度疫情防控检测试剂、耗材及医疗防护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检测试剂2100盒、提取或纯化试剂2400盒,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项三
标项名称:沙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季度疫情防控检测试剂、耗材及医疗防护物资采购项目(三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检测试剂4500盒,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项四
标项名称:沙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季度疫情防控检测试剂、耗材及医疗防护物资采购项目(四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检测试剂2400盒、提取或纯化试剂4438盒,以及一批疫情防控耗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工作,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二类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月20日至2022年0***月2***日,每天上午10:00至***: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沙湾市广场西路1号
方式:现场获取。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④医疗器械二类备案证明;⑤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其他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沙湾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为您找货
一键提交商品需求
快速获取方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