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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2022-07-18
***万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21〕101号)和《关于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对联盟骨科创伤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中选产品申报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挂网中选产品申报结果 截止7月15日,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申报并通过信息一致性复核24个企业,102个注册证;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申报并通过信息一致性复核10个企业,16注册证(见附件1)。公示期7月17日至7月20日。 二、申报结果执行 为保障带量采购结果顺利执行,按容缺受理原则,自公布之日起,已公布的结果即导入交易系统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对公示有异议查实不符合申报规定的,系统做禁止交易处置。 (一)吻合器类医用耗材 一致性复核均通过的企业、注册证和产品,导入带量采购系统,企业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耗材带量采购模块--配送关系管理”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及时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二)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 一致性复核均通过的企业、注册证和产品系统自动获得交易资格,对尚需进行配送关系确认及三方协议签订的,企业通过带量采购系统已挂网目录进行配送关系确认及三方协议签订。 三、相关配送企业审核结果 为确保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顺利执行和疫情防控需要,现对截止7月15日已申报并符合相关申报要求的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及消杀防护类相关配送企业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公示期7月17日至7月20日。(结果见附件2) 按容缺受理原则,自公布之日起,符合要求的配送企业即导入交易系统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对公示有异议查实不符合申报规定的,系统做禁止交易处置。 .____( )四、对未申报企业的处置及有关注意事项 做好带量采购结果执行是政策要求,也是企业承诺,更是一项民心工程。针对个别企业应申报未申报、不按规定要求或时间申报的,全部给予警告一次,但不纳入医药采购诚信积分考核和信用评价(具体名单见附件3) 未申报或未通过一致性复核企业,以及企业申报产品未申报或未比对的,后期按常态化程序申报,每月25号前申报,次月初审核公示,对因此影响带量采购结果执行的,责任自负。 对今后仍不按《关于开展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阳光挂网及价格联动的通知》和《关于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的,将纳入甘肃省医药采购诚信积分考核和信用评价。 五、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 ***、2909290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 附件: ***阳光挂网企业信息表 http://hcygcg.ylbz.gansu.gov.cn:86/PublicCompanyInfoListAdmin.aspx ***未按规定时间申报企业名单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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