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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黔西南
2022-07-11
***万
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限制类医疗技术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兴仁市妇幼保健院卫生系列限制类医疗技术——妇科宫腔镜诊疗技术(三级)、妇科腹腔镜诊疗技术(三级)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7日。全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需补充材料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7月17日下午17:30以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个人补交材料、材料未按要求审核盖章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补充材料一律用牛皮纸质的档案袋存放,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的项目名称、专业,以及补充的材料目录。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附件:2022年兴仁市卫生系列限制类医疗技术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
兴仁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1日
2022年兴仁市卫生系列限制类医疗技术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限制类医疗技术名称 | 单位法人 | 专家评审意见 | 备注 |
1 | 兴仁市妇幼保健院 | 妇科宫腔镜诊疗技术(三级) | 车骏 | 同意开展 | |
2 | 兴仁市妇幼保健院 | 妇科腹腔镜诊疗技术(三级) | 车骏 | 同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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