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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三院区部分临床检验外送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

2022-07-0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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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长沙市中医院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927473617b1e41f7b2095e746850e055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三院区部分临床检验外送
(3)采购计划编号: ***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折扣率(%)
1 三院区部分临床检验外送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1 90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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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1 履行期限:
2022-07-04 —— 2023-07-03
***2 履行地点: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三院区
***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每周6 次到***处收取标本,上门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下午17:00 前,乙方应及时将当天采集的样本冷链运输至乙方实验室,为保障样本的稳定性,要求24小时内必须将样本送达并开展检测 。

***乙方应按照抽样检验计划表中确定的类别和项目,在指定范围内实施检验,并按约定期限完成检验。乙方应保证提供检测后样本的冻存。

***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必须接受***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能按时完成***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结算方式
927473617b1e41f7b2095e746850e***
***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检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根据每月检测订单和实际完成量,每月按实进行结算。

***本合同内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及折扣价格执行,折扣价格包含所需的冻存费、材料费、检验费、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乙方根据每月实际结算金额,按照***发票信息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检验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长沙市中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乙方:长沙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营业部

户名:长沙市中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户名:长沙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账号:43***005915

账号:6***

纳税人识别号:***907412B

纳税人识别号:9***4774XC

R乙方向***开具电子发票,***指定邮箱:或手机号:收 取电子发票下载链接地址,***自行打印发票。乙方将电子发票链接地址发送给***后即视为乙方已向***交付发票。

***检验费用支付时间以账款到达乙方账户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期限内将检验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的,乙方有权中止标本检验服务,因乙方中止服务产生的损失由***承担。

***双方业务往来以对公账号为准,***不得以现金、转账等任何方式将检验费支付到乙方员工等非乙方账户,否则,***承担不利后果,乙方仍有权要求***支付。

***甲乙双方应积极对账,双方有权周期性或特殊事项下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检验服务项目进行审计。

***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营业部(长沙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6***)

***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2 质量要求

******负责组织医生开检验单、组织护士采血,收集检验标本,按照《项目总汇》和《样本采集手册》(均以乙方提供的最新版为准)内容所列的方法和方式,正确填写申请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检验项目所必需的病人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生和院方必要信息)、采集标本、处理和保存送检样本,对标本来源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样本信息与检验申请单信息相符,***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错误或检验报告与患者不符等责任由***承担。

***乙方应按照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送检标本的检验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经***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乙方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按本协议约定向***承担责任。

***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按照《委托检验项目》内所约定的方法学和出报告时间按时交付检验报告单。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的权利义务

******人员有责任与乙方人员在以下环节(如有)进行签字确认:标本交接、申请单交接、知情同意书交接、耗材交接、特殊物品回执交接、其他物品交接、纸质报告单交接、结算票据、发票签收回执的交接。

******向乙方交付检验申请单后,需增加检验项目或变更检验项目的,***及其工作人员口头向乙方申请变更检验内容(如增加检验项目或变更检验项目)的,***应在口头申请后1日内向乙方补充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原件或扫描件,乙方按照变更后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及收取检验服务费;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单的时限从乙方收到***的口头变更检验项目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未按前述时间补充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原件或扫描件的,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单时限可顺延。

******委托乙方对大量(50 例以上)体检项目标本进行检验的,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否则,乙方出具报告的时间将延长。

******应配合支持乙方系统与***信息系统对接,涉及的具体内容如有必要再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保证其使用的系统合法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保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为***提供乙方自助查询系统的登陆账号及密码并通知合同首页***指定的联系人,***指定联系人在获取信息后应及时登陆并修改访问密码。***及其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自助查询系统的登陆账号及密码,不得擅自修改系统里的内容。

******应依法依规履行知情告知义务,若特殊检验项目涉及需要受检者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应使用乙方的知情同意书模版。若***要求使用非乙方知情同意书模版的,***承诺其已使用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知情同意书以充分保证受检者知情同意。

*********人员保证具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所要求的资质资格。乙方出具的检验结果仅对送检标本负责,供***临床参考,***及工作人员需结合其他检查指标及临床表现等综合情况具体分析。

***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单系一个整体,***部分使用数据或内容、转录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承担,由此导致乙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收到乙方发出的危急值通知时,应按流程规定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师,并形成记录,记录应包括接收到危急值的金域条码、病人姓名、危急值内容、金域报告时间、金域报告人员等。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为***保密的义务,未经***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乙方不得向***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但受检者及其授权代理人查询、咨询其检验项目、检验结果除外。

***乙方如需召回检验报告的,可通过电话、传真、当面告知等任一方式通知***召回检验报告,并重新提供新的检验报告。***应在收到最新检验报告单后及时告知受检者,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出现危急值时,乙方应以电话和发送邮件联系***指定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即视为乙方完成通知义务,***应按流程规定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师。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以(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或快递等任一形式发送对账单到***指定地址及联系人(***联系人:彭建美邮箱:32160016@qq.com ,电话:***)。

***剩余标本(如有)由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保存、处置,***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标本保存期限内提出(法律法规对保存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的,乙方检测后保存7日),否则,视为***对乙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无异议。

***违约责任
***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检验费用的,每迟延一天,按应付未付费用的万分之五作为迟延支付违约金。

***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出具报告、完成系统上传的,视为违约。拖延一天,乙方按项目应付未付费用的万分之五作为迟延支付违约金;拖延十天以上,每日处以项目应付未付费用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即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法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及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其他条款

***乙方应加强检测实施的组织管理,所有参与检验的工作人员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应对其参加项目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乙方应制定可靠的检测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单方面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乙方负责检测资料的保管,直至采购人签收为止。

***乙方负责与***LIS、HIS信息系统对接,接口费用由乙方负责。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的所有通讯往来均应按照本协议首页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任何一方按该方式向对方联系人发出通知即视为向对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协议有效期内,任一方的名称、地址、指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的,应提前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变更前的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相关的《信息保护政策》、《廉洁协议》及相关补充约定,遵守法律法规的合规要求。

***甲乙双方均应提交各自的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给对方存档。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D1、D2栋
法定代理人: 周继如 法定代理人: 严婷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周事颐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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