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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温州
2022-06-24
***万
| 项目名称 | 应用淡肝素钠封管以减少中心静脉导管相关静脉血栓形成的有效性观察 | ||||||
| 项目编号 | *** | 公示期 | ***年6月***日 | ~ | ***年6月***日 | ||
| 完成单位 |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 ||||||
| 主要完成人员 | 李金莲、郑小芬、颜啊琴、施玉芬、胡芳芳、陈苗苗 | ||||||
| 组织验收单位 |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 ||||||
| 验收时间 | ***年6月23日 | 验收地点 | 行政中心3F-3会议室 | ||||
| 验收组成员 | 伍晓莹、邱招展、缪心朗、丁红眉、谢作完 | ||||||
| 验收意见 | ***年6月23日,苍南县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承担的《应用淡肝素钠封管以减少中心静脉导管相关静脉血栓形成的有效性观察》(项目编号为***)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答疑、质询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提供的资料较齐全,基本符合验收要求。 ***该项目选择2021年4月1日-***年3月31日期间外科收治的***0例PICC置管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研究组各120例。对照组采用标准化的置管流程和日常护理,常规使用生理盐水进行封管,研究组采用标准化的置管流程和日常护理,采用淡肝素钠(10 U/ml)封管,结果显示研究组置管患者凝血参数及血栓发生率降低。表明应用淡肝素钠封管可以减少中心静脉导管相关静脉血栓形成。 ***该课题组论文已被录用1篇。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研究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 ||||||
| 备注 | 县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逾期按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地址:苍南行政中心523室 受理电话:688816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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