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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泉州
2022-06-22
***万
泉州市中心血站一次性使用血袋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_1_9***85299F_9061)
一、合同编号:***_1_9***85299F_9061
二、合同名称:泉州市中心血站一次性使用血袋采购项目(合同包***_1_9***85299F_906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心血站一次性使用血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泉州市中心血站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15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山路18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serviceScope}} | {{:map.serviceRequest}} | {{:map.serviceDate}} | {{:map.serviceStandard}} | {{:map.totalMoney}} |
合同总金额:¥***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通知分批供货,每批货物在30个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履约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156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6-22
九、其他补充事宜:廉洁条款: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3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须承担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乙方行为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将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如下: 举报受理部门:泉州市中心血站纪检。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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