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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西安
2022-06-13
***万
各相关单位:
根据《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相关产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
二、公示内容
(一)挂网目录调整:已列入直接挂网目录和备选目录内的产品,符合“全国最低价限价条件”的,申请调整至限价挂网目录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二)新增挂网产品:符合按季度调整新增挂网要求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三)“药品基础库系统”中现审核状态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产品(详见附件2),需在2022年6月16日前,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并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告,未按时响应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四)不符合本次动态调整申报范围的产品,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企业可登录“药品基础库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详见附件3)。
(五)未按要求填报国家医保编码或国家医保编码填写有误的产品不予公示,按审核不通过处理。(详见附件4)
三、申诉与投诉受理
(一)递交方式和要求
1、采取现场实名递交纸质材料的方式,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遵循“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对未提供举证材料的按无效投诉处理。
(二)受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5号、6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 ***
附件:*** ***pt;'>按动态调整规则予以调整的产品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9日
| 普通附件: | 附件***按动态调整规则予以调整的产品公示表.xlsx附件***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产品表.xlsx附件***资质审核不通过产品表.xlsx附件***未填报或填报有误的国家医保编码产品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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