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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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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公告正文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7 15:29:39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预算金额(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

1

实验室设备

***-1

人民币***万元

(含税含运费)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掌上离心机:最高转速7000rpm等,详见招标文件。

2

UPS电源

***-2

人民币17万元

(含税含运费)

UPS电源:容量60KVA等,详见招标文件。

注1:除设备供货外,投标人还须负责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测试、验收等所必须的全部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注2:项目中的全套技术资料、附件、辅材等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组件,无论在技术需求中是否加以说明,均应全部提供。

注3:可以兼投,不允许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标段: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标段: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 ***日8:30起至2020年 12 月 24日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第一标段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售价:第一标段人民币***元,第二标段人民币***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 月 7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____发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

联系方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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