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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庆
2020-06-28
***万
政府采购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采购单位(甲方):大庆市龙凤区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 :大庆市萨尔图区兰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龙凤区人民医院彩超维修项目采购
甲乙双方根据大庆市政府投标采购项目的谈判成交结果,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 |
彩超触摸屏 | GE | LOGIQ E9 R4 |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1个 | *** | ***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在使用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运。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产生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2020年7月31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 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 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釆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含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与本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回应。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将釆购的所有设备安装完毕。
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项目现场。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货物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
3、在保质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由甲方结算付给乙方;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且收到全部验收资料(含合同、发票、复印件等)付合同价款的100%。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在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理;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货款额6%。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20%,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 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6、乙方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大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市政府采购办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如果合同文本内容之间有矛盾,则以市政府釆购办处备案合同为准,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大庆市龙凤区人民医院 乙方(签章):大庆市萨尔图区兰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龙凤区龙凤大街34号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3号215室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闫利军
签订日期 2020年 6 月 8 日 2020 年 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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