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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三明
2020-06-23
***万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江西灵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地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A***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 1 | 台 | 进口 | *** | *** | 梅里埃 | VITEK 2 Compact | 无 | ||||
| 合计: | ***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伍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新府路205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交付条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6、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30 | 先支付订金 | |
| 2 | *** | 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 |
| 3 | 5 | 待使用合格后满一年,支付质保金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10、违约责任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1、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质保期: 乙方所投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当天起开始计算,三年免费保修包养,免费供应三年试剂。 2、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 ***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响应时间一般情况≤24小时,并作出维修方案决定;乙方在***2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若机件损坏,乙方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一个月内无法修复故障,质保期延长3个月。若同一故障发生2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新机或退货(乙方无条件退还全部货款)。 ***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指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设备故障在15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新机,其质保期顺延。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对采购人的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人工服务费,并负责所售设备终身软件的免费升级。 ***质保期内若未按要求完成维保次数的,按维保周期相应延长保修期,在此期间设备发生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待维保服务按约定完成后支付设备尾款。
15、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无。。
| 甲方: |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乙方: | 江西灵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住所: | 永安市新府路205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雄伟路22号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李渡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020 930 021 890*** |
签订地点: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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