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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六安
2020-05-29
***万
信息发布时间:2020/5/29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胆道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0日
协商日期:2020年5月2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兴邦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区西藏路与烟墩路交口C3幢701室
成交金额:肆拾陆万元整(?***,00***元)
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电子胆道镜 规格:总长度≥655mm,数量:1根,单价:***,00***元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保证期满后,一旦设备发生故障,而买方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买方现场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
协商小组名单:翟厚松 陈锋 晁明辉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磨子潭南路73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照单一来源规定 收费金额: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公告期限: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1日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附件如下:
[***-1]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胆道镜采购项目第1包.LA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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