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登录且认证用户后可见
安徽 亳州
2020-05-12
***万
2020年4月27日开标的第二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我中心邀请每人份报价同为90元人民币的两家投标商进行第二次报价,报价低者中标。现将核定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邀请第二次报价,以报价低者中标
邀请日期: 2020年5月9日
核定日期: 2020年5月1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单位)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达路1218号2幢301室
成交金额:每人份单价***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采购人名称: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2020年5 月12日至2020年5月1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5月12日
为您找货
一键提交商品需求
快速获取方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