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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阜阳
2020-05-09
***万
| 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 【信息日期:***/05/09】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4月10日 开标日期:***年5月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医疗设备安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378号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完工时间:合同签字日后***日内完工,免费保修期:3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霞、李春雷、沈黎、马超、倪如莉 招标人名称: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青峰路1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65320549、62631311转6611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年5月9日至***年5月1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联系电话:***、65320549、62631311转6611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颍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国药控股医疗设备安徽有限公司:***分 安徽芭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 安徽葆龙卫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 特此公告。 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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