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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芜湖
2020-04-30
***万
[2020-04-30]
芜湖县中医院采购进口电子内镜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县中医院采购进口电子内镜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采购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 ***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
评审委员会名单: 胡中友、史洁如、岳峰
采购人名称:芜湖县中医院
地址: 芜湖县湾址镇延安路63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88号青年电子商业产业园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文)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30日 16时15分50秒至2020年05月6日 16时15分5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县世贸大厦140***,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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