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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信阳
2020-04-30
***万
| 一、采购项目名称:息县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儿保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 | ||||||||||||
| 四、评审日期:2020年04月28日 |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六、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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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 胡兵(业主评委)、严瑛、李环 (组长) |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元,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收取,具体标准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规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4月29日 至 2020年04月30日 | ||||||||||||
| 十、其他 |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 ||||||||||||
| 十一、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息县第二人民医院 | ||||||||||||
| 地址:息县境内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建业壹号城邦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发布人:石花芳 | ||||||||||||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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