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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六安
2020-04-2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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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1 ***霍山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救护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4/26】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救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转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1日 采购日期:2020年4月26日10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恒屹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金安东三十铺312国道向南500米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霍山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救护车采购项目,上汽大通V80救护车3辆,单价***元,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或10万公里。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海洋、刘礼平、刘瑞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 地址: 六安市霍山县迎驾大道2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2020 年 4月 26日至 2020 年 4月 27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霍山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附件如下: [***-1]***霍山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救护车采购项目第1包.LAZ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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