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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信阳
2020-04-21
***万
|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彭家湾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2日 | ||||||||||||
| 四、评审日期:2020年04月20日 |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六、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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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 七、张莹莹(采购人代表)、曹继光、刘光辉 |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依据采购代理协议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 |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4月22日 至 2020年04月23日 | ||||||||||||
| 十、其他 |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 | ||||||||||||
| 十一、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彭家湾乡卫生院 |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彭家湾乡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经北一路6号4楼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发布人:闫鹏生 | ||||||||||||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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