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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舒城县人民医院区域检验中心建设综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正在公示]

上海 六安

2020-04-0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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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舒城县人民医院
公告正文

舒城县人民医院区域检验中心建设综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0/4/2】

舒城县人民医院区域检验中心建设综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舒城县人民医院区域检验中心建设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1日

开标日期:2020 年 4月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1018号1号楼201室

中标金额(折扣率):按采购人现行试剂耗材采购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率:***%)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韦勇、梁立超、杨海明、李家涛、乔梅芳、黎兆碧、杨斌

招标人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 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2020 年 4 月2 日至 2020 年 4 月 3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中标供应商主要业绩(二甲医院):

①、项目合同名称:盐城市大丰中医院-集约化服务(区域检验中心);

②、项目合同名称:嘉兴市中医医院-政府采购合同;

③、项目合同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集约化协议;

④、项目合同名称:保定市儿童医院-集约化服务协议;

⑤、项目合同名称:大悟县中医医院-临床医学检验集约化服务方案;

2、中标供应商主要业绩(三甲医院):

①、项目合同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中心合作协议;

②、项目合同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协议书-实验室规划书;

③、项目合同名称:河北省人民医院-集约化购销协议;

④、项目合同名称:七台河市人民医院-集约化服务管理项目;

⑤、项目合同名称:黑龙江省农垦总医院-集成业务协议;

2、项目节约率:3 %

特此公告。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 4月 2日

附件如下:

县医院区域检验中心建设综合服务项目***.***doc

试剂耗材采购单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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