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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洛阳
2020-04-02
***万
| 偃师市人民医院偃师市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和牙科综合治疗椅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20/4/2 】 | |
|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偃师市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和牙科综合治疗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偃师市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和牙科综合治疗椅设备采购项目,偃师政采磋商(2020)0015-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两个标段,此次主要为二标段采购牙科综合治疗椅7台(详见磋商文件)。 四、资金来源及控制金额:自筹资金,二标段:***元。 五、采购项目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磋商公告于2020年03月16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___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0年04月01日14时 2、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三室 3、磋商小组成员:赵炎芬、连建学、李斌 七、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诺道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北、科明路东10号6层647号 成交金额:***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 八、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___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04月03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九、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偃师市人民医院 地 址:偃师市城关镇商都路118号 联系人和电话:*** ***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东区 6 号楼 1317 室 联系人和电话:*** *** *** 电子邮箱:hnfdly@***com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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