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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阜阳
2020-03-31
***万
| 推送时间:***-03-31 12:31:05 太和县赵庙卫生院器材设备采购项目(三包)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太和县赵庙卫生院器材设备采购项目(三包)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 1 月 2 日 采购日期: ***年 3 月 30 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繁华大道199号生命科技园 成交金额:*** 元 服务期限:10 日历天 主要成交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腹腔镜清洗系统、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臭氧机、超声止血刀、高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全自动血型分析仪、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电子胃镜各一台。质保(保修)期 1 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新亚 路强 沈黎 徐高楠 张浩 采购人名称: 太和县赵庙中心卫生院 地 址: 太和县赵庙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合肥市井岗路68号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楼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 *** .00元 公告期限:***年03月31日至***年04月 07 日(5 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西城国际,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咨询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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