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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成交公示】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25台健康一体机采购中标公告【网】

安徽 滁州

2019-11-0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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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告正文

【成交公示】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25台健康一体机采购中标公告【网】
【信息时间:2019-11-06 00:00】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25台健康一体机采购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5日

开标日期:2019年11月5日14时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75-1号

中标金额:玖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健康一体机采购,125套,***元/套,其它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留喜、刘和凤、汪峰、王绪言、刘涛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凤阳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国计委计价格【2002】19***号文件收费标准的***%计取,评审费按实际费用计取。

收费金额:***元(含评审费***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7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8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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