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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红外辐照治疗装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 龙岩

2019-11-0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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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
公告正文

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红外辐照治疗装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9-11-04 08:25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

乙方:江西民风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红外辐照治疗装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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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 1 进口 *** *** 威伐光 ***
合计: ***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捌仟贰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

***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

***交付条件:设备安装验收完成。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6、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按照设备制造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以及询价文件规定的需求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和需求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2)我方应接受招标人委托的官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商品质量检验机构、行业检测机构等中国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对所购置仪器、设备的检测结果,并作为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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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0 到货验收合格并安装正常运行1个月后支付***0%
2 20 正常运行3个月后支付中标金额的20%
3 10 正常运行1年后支付中标金额的1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10、违约责任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1、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1)我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服务条款,维修中心的分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能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配件的优惠供应。 福州办事处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6楼,电话*** 福州有常驻维修工程师:郑兴***,陈榕*** (2)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维修响应时间为4小时内答复,24小时内到场处理。。

甲方: 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 乙方: 江西民风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 上杭县北二环路东段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进贤县李渡镇国光大道北四路122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盛根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春兰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李渡支行
账号: 账号: *** *** 540 354 000 000 4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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