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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洛阳
2019-09-24
***万
| 偃师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信息时间: 2019/9/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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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人民医院委托,就偃师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告发布媒介:该项目于2019年9月1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9年9月23日上午09时30分整 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评委会名单:朱新民(组长)、程元洛、曲方方(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价:*** 元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成交项目主要标的:
供货期:20日历天 六、中标服务费信息: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洛财[2015]10号文 中标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 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偃师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偃师市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联系电话: *** 本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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