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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宁河
2019-09-16
***万
|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赵昌和,刘树国,张连霞,韩毅 刘国庆 (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桥北新区绿荫西路与白台道交口,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21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本次项目中标投标人的中标服务费。第一包代理费***元,第二包代理费***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doc 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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