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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黄山
2019-07-30
***万
本项目(项目编号: *** )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
评标专家名单
歙县“智医助理”采购项目
一批
名称: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3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名称:安徽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歙县紫云路90号
项目负责人:***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元
名称:安徽科大讯飞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A5楼18层
***元
名称:智医助理 辅助诊断 子系统
品牌:讯飞医疗
规格型号:讯飞医 疗智医助理 辅助决策系统V***
数量:1套
单价: ***元
潘 宾
汪 蓉
刘 慧
郑绍清
魏海燕
项目类别
R货物类 □服务类
项目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中标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合肥市庐阳区智医助理试点系统项目
2、合同名称:阜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智医助理及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3、合同名称:金寨县智医助理民生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 *** 年 7 月 5 日;
2、开标(采购)日期: *** 年 7 月 30 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 *** 年 7月30日至***年 7 月 31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歙县紫云路90号(安徽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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