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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宣城
2019-07-18
***万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一体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方式:公开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28日
5、开标日期:2019年7月18日
6、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康尚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圣昌西路8号
8、中标金额:***元
9、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10、评审委员会名单:朱传卫 方铁 熊栋林 许富松 左凤云(招标人评委)
11、招标人名称: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泾县乐业路卫计委大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13、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14、公告期限: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乐业路卫计委大楼、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联系人:卫先生,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主要中标产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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