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登录且认证用户后可见
安徽 宣城
2019-06-18
***万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福利院儿童康复医疗器材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2日 采购日期:2019年6月18日15:00 成交供应商名称:常州市泽丰医疗康复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政平村(政兴路1-1号) 成交价:***元 主要成交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宣城市宣州区福利院儿童康复医疗器材采购(二次),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方铁、吴兵、孙丽 采购人名称:宣城市宣州区社会福利院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国购广场B座写字楼1712室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2019 年6月18日至2019 年6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国购广场B座写字楼1712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 |
| |
为您找货
一键提交商品需求
快速获取方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