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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宣城
2019-06-1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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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警戒护卫用房二标段工程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27日 5、采购日期:2019年6月18日 6、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泰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云飞路交口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5层 8、中标金额:***元 9、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10、评审委员会名单:陆雪梅、王富国、柯仲政、操长征、刘斌 11、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 电话:*** 12、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商业综合楼4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14、公告期限: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广振工程咨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商业综合楼4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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