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中心采购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
结果公告
受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中心采购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的磋商工作,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中心采购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
2、采 购 人: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3、采购编号:***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付。
5、质量保证期:三年。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包段划分:共1个包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提供20***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缴纳凭证;
3、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根据财政部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公告日期及媒体
磋商公告于***年06月0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公告期限为:***年06月***日—***年06月25日。
四、开、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年06月17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11。
3、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五楼第13评标室。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史晨希、刘肖仙、王玉琴。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上海颜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付。
质量保证期:三年。
成交人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光明A3工业园区顺福路415号5幢112室。
成交人联系方式:***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定额方式收取,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为壹万元整(¥***元)。
七、本次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郑州市郑新大道十八里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旗路向北5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
电话(传真):***
邮箱:jdgjzb008@***com
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