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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亳州
2019-06-10
***万
| 蒙城县第四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项目中标公告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蒙城县第四人民医院 委托,就蒙城县第四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项目 (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蒙城县第四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项目 二、本项目公告时间:2019年5月28日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2019年6月6日 四、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金额及主要中标内容: 中标人:合肥玖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主要中标内容:名称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规格型号XS-900i,数量1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采购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地址 采购人:蒙城县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蒙城县境内 七、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 地址:蒙城县庄子大道66号(城投集团三楼) 八、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至6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投诉前应依法依归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诉电话:县公管局***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蒙城县第四人民医院 2019年6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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