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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包头
2019-05-16
***万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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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16日 | |||||||||||||||||||
| ***年***月16日 | |||||||||||||||||||
| 1个工作日 | |||||||||||||||||||
| 公开招标 | |||||||||||||||||||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需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履行项目内容要求所必须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投标人所投货物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是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如属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 办事平台 投标人注册成功,为 有效 状态; 5、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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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B座1804。 | |||||||||||||||||||
| ***01113 | |||||||||||||||||||
| 中国农业银行鹿城新天地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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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附院招标文件***.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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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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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勇 郭玉明 王晓燕 张瑞霞 乔姝 居红格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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