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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2019年将乐县总医院泌尿外科等离子手术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福建 三明

2019-04-2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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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将乐县总医院
公告正文

2019年将乐县总医院泌尿外科等离子手术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9-04-24 16:06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将乐县总医院

乙方:南昌清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2019年将乐县总医院泌尿外科等离子手术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2 2-1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心肺复苏仪 1 国内 *** *** 苏邦 MSCPR-1A
2 2-2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呼吸机 1 进口 *** *** Flight Medical Flight ***
合计: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壹仟元整(¥***)。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

***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将乐县总医院设备科);

***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除招标文件另外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6、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第***.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2)初验收: 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3)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中标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5进口商品属于应检的(或甲方要求检的)应有中标人请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报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在设备无质量问题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延期7天内(含7天)的,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16-***天(含***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天,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采购合同。

***、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依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

15、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无 。

甲方: 将乐县总医院 乙方: 南昌清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 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三里乡三里大道676号102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肖春林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李渡分理处
账号: 账号: ******000675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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