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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宁德
2019-04-04
***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周宁县医院
乙方:浙江强盛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福建省周宁县医院周宁县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医疗气体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地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套 | 国内 | *** | *** | 浙江振盛 | QS-GY/QS-XY | 节能,环保 | |||||
| 合计: | ***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伍仟贰佰伍拾捌元整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20 ) 天内交货;
***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东街96号;
***交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供气系统。
6、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自验收合格后2年内保修。保修期自验收确认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20 | 合同签订完成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20% | |
| 2 | 40 | 材料人员进场后一期大楼管道安装完毕后支付合同价的40% | |
| 3 | *** | 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 | |
| 4 | 5 | 剩下5%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结束之后支付完成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质保期满后终止合同。
10、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 五 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 六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 二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承诺保证的,甲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质量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约定和《周宁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1、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合同争端的仲裁应由合同签约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
15、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无 。
| 甲方: | 福建省周宁县医院 | 乙方: | 浙江强盛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
| 住所: | 狮城镇东街96号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滨海大道10号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 开户银行: | 周宁县狮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奉化市支行 |
| 账号: | 9***000006463 | 账号: | ****** |
签订地点:福建省周宁县医院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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