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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宣城
2019-04-02
***万
|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皖南医药卫生学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26日 5、采购日期:2019年4月2日 6、成交供应商名称:宣城市弘康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7、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大道通和紫金城 A31#B 办公楼 8-2、3 8、成交金额:***元 9、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10、评审委员会名单:叶承六、张文贵、徐陈浩 1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皖南医药卫生学校 联系人:*** 地址:宣城市薰化路698号 联系方式:*** 1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13、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无 14、公告期限: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皖南医药卫生学校、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薰化路698号、宣城市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皖南医药卫生学校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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