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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洛阳
2019-03-26
***万
| 偃师市人民医院线偏振光疼痛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19/3/13 】 |
| 偃师市人民医院线偏振光疼痛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偃师市人民医院线偏振光疼痛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线偏振光疼痛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8】117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偃师市人民医院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为线偏振光疼痛治疗仪1套,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日历天数)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26日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2019年3月12日 谈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 王伟浩(组长)、程元洛、常宗雅(采购人代表)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九州通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74号院内办公楼2楼210号。 八、成交金额:叁拾伍万伍仟元整(¥***)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整,由成交方河南九州通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支付,代理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洛财购【2015】10号)。 十、公告媒体:《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2019年3月14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偃师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地 址:洛阳市偃师市城关镇商都东路95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 系 人:*** 电 话:(0379)***/80866707 邮 箱:hnwx812@***com 十五、附件:偃师市人民医院线偏振光疼痛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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