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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益阳
2019-03-05
***万
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仪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3月05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 (全称): 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卫生院(甲方)
供应商 (全称): 湖南弘尚医用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仪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全自动生化仪一台。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 写:叁拾伍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9年 2 月 28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2 月 27 日。
地点: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卫生院
方式: 整体项目保质期为伍年,乙方接到甲方检修通知后,乙方维修工程师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
***付款:
1、仪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全额(大写:叁拾伍万捌仟元整)
2、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需支付预付款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采购人执 一份、供应商执 一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9年 2月 28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卫生院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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