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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宁德
2019-02-26
***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鼎市医院
乙方:福建省莆田市鑫杰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福鼎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地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6 | 6-1 | 临床检验设备 | 尿液分析仪 | 1 | 套 | 进口 | *** | *** | 希森美康 | UF-***i | 无 | |||||
| 合计: | ***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玖仟元整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福鼎市医院指定地点;
***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公司提供的仪器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仪器设备。所有仪器设备按厂家仪器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本公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须经过采购人确认符合技术规格及要求所列条款,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出厂检验:本公司在仪器设备出厂前,应按仪器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本公司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第***.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6.***初验收:由本公司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6.***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本公司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本公司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本公司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最终验收:本公司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以确保设备能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5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做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90 | 设备运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转账汇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90%的货物价款。 | |
| 2 | 10 | 设备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一年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余下款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
10、违约责任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20%。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无 。
| 甲方: | 福鼎市医院 | 乙方: | 福建省莆田市鑫杰商贸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鼎市古城南路***号 | 住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1199号ECO城君悦广场2号写字楼第19层1916室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莆田黄石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0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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