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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三明
2018-12-19
***万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宁化县中医院
乙方:福州建发医疗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地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指标等 | ||||||
| 1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台 | 进口 | *** | *** | 贝克曼库尔特 | AU*** | ||||||
| 合计: | ***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元整(¥***)。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中山路26号;
***交付条件: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需提供所投车辆的由业主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检验合格即为现场交货,产品安装调试结束,经业主验收合格即为最终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采购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此次招标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且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技术标准、规范。。
6、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0%,余款为合同款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满壹年后设备无质量问题且中标方在质保期内按招标文件与合同要求履约时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1、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无 。
| 甲方: | 福建省宁化县中医院 | 乙方: | 福州建发医疗有限公司 |
| 住所: | 宁化县中山路26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琴亭路33号(福建省职工科教活动中心)1#楼11层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北环中路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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