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丹县芒场卫生院综合楼大门、围墙及宣传栏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丹县芒场卫生院综合楼大门、围墙及宣传栏
项目编号:***
二、竞标内容:本工程为南丹县芒场卫生院综合楼大门、围墙及宣传栏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12月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8年12月7日下午16时00分;谈判地点为河池市新建东路18号金旅大厦801室。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梁晓明(组长),唐桂新,王正扬(业主评委)。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名称:广西中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93号1栋602号房
成交金额:贰拾伍万肆仟伍佰玖拾肆元陆角柒分( 254,***元)
工期:60天(日历日)
七、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收费金额:贰仟伍佰肆拾陆元整( ***元)。
2、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八、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公告说明:
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凤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南丹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