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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宁波
2018-12-14
***万
宁海县力洋中心卫生院采购臭氧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海县力洋中心卫生院采购臭氧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力洋中心卫生院采购臭氧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三、采购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9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12月12日
五、用途:医院自用
六、合同履行日期:按签定的合同履行
七、中标内容: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货物 名称 | 数量 | 规格 型号 | 服务要求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单价(人民币:元) | 中标总价(人民币:元) |
一 | 宁海县力洋中心卫生院 | 臭氧治疗仪 | 1套 | OZOMED Basic | 详见采购文件 | 宁波鸿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路73号2楼201-202室(自主申报)) | *** | *** |
二 |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1套 | CS-***A-3D | 安徽华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桥西路南侧) | *** | *** |
评委名单:王海红、沃红雷、柴宁柳、陈贤良、马智勇、李胜海、***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子包一:人民币***元;子包二:人民币***元。
九、其他事项: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单位:宁海县力洋中心卫生院
地址:宁海县力洋中路191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近娜、陈冲、王莹巧、周旭坤、梁慧强、张嘉城、朱贤东
联系电话: ***、87425570传真:***
监管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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