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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阜阳
2018-11-09
***万
| 阜阳市颍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物刺激反馈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
| 【信息日期:***/11/09】 |
| 阜阳市颍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物刺激反馈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物刺激反馈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10月18日 开标日期:***年11月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弘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金色地带4幢2401室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免费质保期:一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郝刚、李霞、路强、徐高楠、时焱 招标人名称:阜阳市颍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北路1***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红堡城八号楼物业二楼(颍州南路与三清路交叉口西北角)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执行颍州区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11月09日至***年11月1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阜阳市颍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北路1***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州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业务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219160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颍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年11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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