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云南昆明血液中心血液检测试剂采购项目(1-11标包)(二次),项目业主为云南昆明血液中心,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
标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国产酶联免疫法) | *** | 人份 | *** | 否 |
2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甲(双抗原夹心酶联免疫法) | *** | 人份 | *** | 否 |
3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乙(双抗原夹心酶联免疫法) | *** | 人份 | *** | 否 |
4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国产酶联免疫法三代) | *** | 人份 | *** | 否 |
5 |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甲(国产酶联免疫法) | *** | 人份 | *** | 否 |
6 |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乙(国产酶联免疫法) | *** | 人份 | *** | 否 |
*** | 乙肝表面抗原金标试剂条 | 1***0000 | 人份 | *** | 否 |
8 | 磁珠法全血DNA提取试剂盒 | *** | 人份 | *** | 否 |
9 | (1)人类红细胞RhD血型变异体基因分型试剂盒(PCR-SSP法) | 10 | 盒 | *** | 否 |
(2)人类红细胞ABO血型A亚(B亚)型基因分型试剂盒(PCR-SSP法) | 10 | 盒 | *** | 否 |
(3)人类红细胞RhD血型基因分型试剂盒(PCR-SSP法) | *** | 人份 | *** | 否 |
(4)人类红细胞ABO血型基因分型试剂盒(PCR-SSP法) | *** | 人份 | *** | 否 |
10 | (1)血小板抗体检测试剂盒(固相凝集法) | 10 | 盒 | ***0 | 否 |
(2)ABO、RhD血型定型检测卡 | *** | 张 | *** | 否 |
(3)新生儿ABO、RhD血型检测卡 | *** | 张 | *** | 否 |
(4)抗人球蛋白检测卡 | *** | 张 | *** | 否 |
11 | (1)ABO、RH血型定型检测卡 | *** | 张 | *** | 否 |
(2)ABO、RH血型复检卡 | *** | 张 | *** | 否 |
(3)抗人球蛋白检测卡I | *** | 张 | 3***080 | 否 |
(4)抗人球蛋白检测卡II | *** | 张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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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采供血行业法规规定(国卫医发〔2015〕***号附件《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 检测策略(1) 血清学检测应采用2个不同生产厂家的试剂 ),标包2和标包3,标包5和标包6中标试剂应为不同生产厂家的试剂。若两个标包中标试剂为同一生产厂家的试剂,则顺延后一标包的第二推荐中标候选单位为第一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标包划分:本次招标设11个标包;投标人可按照包号对一个或多个包号的产品进行投标,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包号分别进行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投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可兼投兼中。
***3交货地点:昆明,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4 交货期: 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交货;
***5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6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
(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a.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药品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b.须提供投标单位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药品注册证及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4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