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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南宁
2018-11-07
***万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林县木山乡卫生院的委托,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林县木山乡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木山乡木山街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主路3号维也纳酒店6楼办公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成交日期:2018年11月07日
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为: 广西健天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为: 壹佰柒拾万零陆仟元整(¥1,***,00*** )
成交供应商地址: 上林县大丰镇新明路58号
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收费。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穗南(组长)、陈细珍 、 蓝茂贵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十、说明:
(一)投标人认为成交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或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5.质疑电话: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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